何必為“規範”所困,何必為“正宗”所困?

最近“姥姥”與“外婆”打起來了,為的是爭奪誰纔是所謂“正宗”普通話詞彙(來源《錢江晚報》和《聯合早報》的《语文课本用“姥姥”,“外婆”为啥不高兴》)。

《语文课本用“姥姥”,“外婆”为啥不高兴》的作者戎先生認為“汉语的丰富性之一就是方言的丰富多样。各地的方言携带着各地的风土人情,用一个词语代替各地的方言,学生就无从感受汉语之美了”。這自然沒錯。“随意改动称呼,对作者的情感不够尊重;也是不懂文学为何物的结果”,也很對。對於這些我覺得戎先生說得比我好多了,我也就沒有必要再從這方面添嘴。補充一下其他的吧。

任何一種現實交流的語言都是自帶聲音的(這裡需要區別那些祇可以看,無法念的語言)。雖然,我們在看東西的時候,並不需要將看到的念出聲,可我們會在腦海中默唸所看到的交流語言。有聲音,自然就有音調。音調或成韻律或成噪音——這樣寫(說)更加悅耳,那樣寫(說)則缺乏感染力......這就是為何讀某些人的作品會賞心悅目,讀某些人的作品卻如同嚼蠟,雖然兩人所講都是同樣的一件事。於是,要寫(說)得好些,就需要在不同得詞語中挑選出最能感染人得那一個。比如:上面所說的“姥姥”與“外婆”,音調上就存在很大的差別。“姥姥”相對平緩,“外婆”則落差大些。“姥姥”適合語調平緩的句子,“外婆”則適合語調落差比較大點的句子。當然,在同一篇文章中,同時出現語調平緩和落差比較大的句子時,也不一定要兩個都用上,而是選擇其中一個更恰當的用就好了,以保持文章的一致性,減少讀者的理解困難。

(這裡還要補充一點,如果“姥姥”的節奏音調稍稍有點變化,意義則超出了“外祖母”範疇,而變成一種方言,表示一種逞強或不認同對方的觀點。這個時候,無法用“外婆”替代。)

如果語言因為“規範”被僵死了,那時間將再無詩歌,再無散文,再無小說,再無文學。何必為“規範”所困,何必為“正宗”所困?雖然,我的文筆不美,但我嚮往語言的美。

你說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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